一、目的
行政院新聞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輔導並鼓勵出版業者提升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之品質,特舉辦本評選活動。
二、參選資格
(一) 於民國(下同)94 年1 月1 日至94 年6 月30 日發行(以版權頁日期為準)圖書(包含電子書)、套(叢)書
及雜誌之出版事業或非出版事業之團體或個人。
(二) 參選讀物為套(叢)書者,應於前款所定期間內全數發行。劇情漫畫之套(叢)書如單冊劇情已具獨立性
者,視為單冊圖書。參選讀物為圖書、套(叢)書之再版書者,得以其編排、內容或印刷品質較前版有所改
善而申請參選。
(三) 前二款參選讀物不包括影印書、翻印書及各級學校教科書。
(四) 參選讀物以適合學齡前兒童及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學生閱讀為主。
三、參選類組
(一) 圖畫書類:以圖畫或繪本為主之讀物。
(二) 科學類:包括「自然科學」及「應用科學」二類。
(三) 人文類:包括「地理」、「歷史」、「藝術」、「哲學」、「宗教」五類。
(四) 文學語文類:包括「文學」及「語文」二類。
(五) 叢書‧工具書類。
(六) 漫畫類。
(七) 雜誌類。
四、評選標準
由各類組評審委員議定之。
五、報名表索取方式及報名應具文件
(一) 報名表件取得方式如下:
1. 函索:請附貼足10 元回郵之信封,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,逕寄臺北市天津街2 號行政院新聞局出版處第
4 科,註明(「函索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評選活動報名資料」)。
2. 傳真索取:傳真號碼為:(02)2351-5452。
3. 網站下載:請至新聞局網站詳閱相關資訊及下載報名表格,網址為:http://info.gio.gov.tw。
(二) 報名時需檢附下列文件:
1. 表一:申請人基本資料。(出版事業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 份;非出版事業請檢附團體立案證明或
國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 份)。
2. 表二:參選讀物統計表。
3. 表三:參選讀物資料。(大陸地區簡體字圖書合法授權在臺發行正體字者,須檢附本局許可之核准函影本)
4. 參選讀物每種1 冊;如以再版書參選者,並應檢附再版及前版讀物每種各1 冊。
六、報名時間及方式
自94 年6 月1 日起至同月30 日止,請先上網完成報名程序(網址:http://info.gio.gov.tw),再將列印出之A4 報名表
加蓋申請人印章(申請人如為法人,應蓋妥法人及其負責人印章),連同證明文件、參選讀物以掛號郵寄或親送
臺北市天津街2 號出版處第4 科,並請註明「參加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評選活動」。郵寄日期以郵戳為
憑。
七、推廣方式
凡經推介之讀物,申請人同意無償提供該著作之封面予本局編印清冊,分送全國各文教機構及各國中、小學校圖
書館供選購參考,並辦理各項推廣活動。
八、注意事項
(一) 評審委員對參選讀物之類別有修正權。
(二) 參選讀物無論是否推介概不退還。
(三) 參選讀物若涉及著作權糾紛,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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