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:
行政院新聞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輔導並鼓勵出版業者提升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之品質,特舉辦
本評選活動。
二、參選資格:
(一) 於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至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行(以版權頁日期為準)圖書(包含電子書
)、套(叢)書及雜誌之出版事業或非出版事業之團體或個人。
(二) 參選讀物為套(叢)書者,應於前款所定期間內全數發行。劇情漫畫之套(叢)書如單冊劇情
已具獨立性者,視為單冊圖書。參選讀物為圖書、套(叢)書之再版書者,得以其編排、內容
或印刷品質較前版有所改善而申請參選。
(三) 前二款參選讀物不包括影印書、翻印書及各級學校教科書。
(四) 參選讀物之內容、字體大小、印刷品質與紙張以適合學齡前兒童及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學生閱
讀為主。
三、參選類組:
(一) 圖畫書類:以圖畫或繪本為主之讀物。
(二) 科學類:包括「自然科學」及「應用科學」二類。
(三) 人文類:包括「地理」、「歷史」、「藝術」、「哲學」、「宗教」五類。
(四) 文學語文類:包括「文學」及「語文」二類。
(五) 叢書‧工具書類。
(六) 漫畫類。
(七) 雜誌類。
四、評選標準:
由各類組評審委員議定之。
五、報名表索取方式及報名應具文件:
(一) 報名表件取得方式如下:
1. 網站下載:請至新聞局網站詳閱相關資訊及下載報名表格,網址為:http://info.gio.gov.tw。
2. 傳真索取:傳真號碼為:(02)2351-5452。
(二) 報名時需檢附下列文件:
1. 表一:申請人基本資料。(出版事業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;非出版事業請檢附
團體立案證明或國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)。
2. 表二:參選讀物統計表。
3. 表三:參選讀物資料。(大陸地區簡體字圖書合法授權在臺發行正體字者,須檢附本局許可
之核准函影本)
4. 參選讀物每種一冊;如以再版書參選者,並應檢附再版及前版讀物每種各一冊。
六、報名時間及方式:
自九十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至同月三十一日止,一律採網路報名,欲參選者請先上網完成報名程序
(網址:http://info.gio.gov.tw),再將列印出之A4報名表加蓋申請人印章(申請人如為法人,應蓋
妥法人及其負責人印章),連同證明文件、參選讀物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天津街二號本局出版
處第四科,並請註明「參加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評選活動」。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。
七、推廣方式:
凡經推介之讀物,申請人同意無償提供該著作之封面予本局編印清冊,分送全國各文教機構及各國
中、小學校圖書館供選購參考,並辦理各項推廣活動。
八、注意事項:
(一) 評審委員對參選讀物之類別有修正權。
(二) 參選讀物無論是否推介概不退還。
(三) 參選讀物若涉及著作權糾紛,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