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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21:38

法規內容

法規名稱: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3D立體電影院票價收費標準
公發布日: 民國 99 年 05 月 12 日
廢止日期: 民國 107 年 06 月 25 日
發文字號: 藝典字第10730012001號 令
法規體系: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
立法理由:
圖表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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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條 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。

第 2 條 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3D 立體電影院收費基準如附表。

第 3 條  本標準所訂收費數額,依辦理費用、成本變動、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
         其他影響因素等,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。

第 4 條 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
 

附表

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3D立體電影院票價收費基準表

 

票種分類

票價(新臺幣元)

全票

五十

優待票(備註1

三十

團體票(備註2

三十

免費票(備註3

0

備註:

1、優待票:

() 年滿六歲至十二歲孩童憑證享優惠票價。

() 年齡超過十二歲者持有效之學生證明文件。

() 於本中心每年度公告辦理之重大活動期間。

2、團體票:社會團體十五人以上並辦妥預約手續,每人三十元。

3、免費票:下列人員得憑證至售票口領取免費票

() 六十五歲以上之觀眾,取票時需本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,一份證件限領取一張。

()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觀眾,及其監護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。

() 未滿六歲之幼童。

() 領有志工榮譽卡者或持本中心正式志工服務證者(限本人)。

資料來源: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