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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9.27 17:17

法規內容

法規名稱: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演奏廳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
公發布日: 民國 94 年 09 月 28 日
修正日期: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
發文字號: 樂行字第11130011952號 令
法規體系: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
立法理由:
圖表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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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一 條 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。

第 二 條 向本團申請使用演奏廳場地及設備,應依本標準規定繳納使用規費,收費基準如附表。

第 三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
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演奏廳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附表(請參見PDF)
 

資料來源:文化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